主营业务: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房地产业务、批发业务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投资开发,能源、交通、通讯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项目投资;化工原料及产品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技术咨询。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及制品、建材的批发、零售。以下均限分支机构经营:环保设备、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电器产品的开发、制造、安装、维修;环保工程建设;住宿;食品经营:餐饮服务;打字复印;出版物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工程建筑;汽车销售;境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保险代理;二手车经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室内娱乐活动;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零售;健身服务、棋牌服务、会务服务、物业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主营房地产、热电、进出口贸易等产业,拥有控股、参股企业30余家,是一家多元化发展的现代企业集团。
近年来,公司一直保持较好的赢利状况。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始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收获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泛的社会效益,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浙江省服务业百强企业”、“宁波市综合百强企业”、“宁波市竞争力百强企业”、“宁波市优势总部企业”,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敏于思、慎于行,以恒久定力审视与布局企业的长效稳健发展;动静之间,顺势而变,迈向基业常青,这就是宁波联合经营之道。
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宁波联合将继续秉承稳健经营、长续发展的经营理念,聚焦发展优势产业,打造“管理先进、运作规范、业绩优良、持续发展”的优秀上市公司。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12.68亿元,营业成本11.23亿元,分别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的63.4%和61.9%,主要系进口煤炭销售量低于预期,致使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实绩共同低于计划;费用总额1.30亿元,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的74.7%,主要系财务费用的实绩低于计划所致,低于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温州银联公司及温州和晟公司将本报告期销售存量房产生的净现金用于偿还较多借款致使利息支出减少。
本年度业绩略高于上年同期。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房地产业务、批发业务。
分别概述如下: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报告期内,本业务完成发电量30,973万度,较上年减少1.43%;完成售电量35,533万度,较上年增加3.6%;完成售热量134万吨,较上年减少5.6%;实现营业收入44,779万元,较上年减少12.3%;实现净利润5,440万元,较上年减少24.3%。
报告期内,区域能源消费需求出现不同情况的变动,用热需求明显下滑,用电需求略有上升,是导致报告期内区域整体售热量减少、售电量增加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热负荷的下降,自发电减少,叠加煤汽价格联动低位运行,是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严格落实常态化安全文明生产督导和日常环保排放监管,安全环保工作保持平稳。
以市场为导向,科学安排一厂两网的生产运维,精细动态调整厂网的生产运行方式,充分发挥设备整体运行效能。
以重大项目建设为主线,有序推进年度各项技术改造项目落实,提升设备运行经济性和可靠性。
继续做好售电、区域光伏和充电桩等电力板块业务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完成光伏项目装机容量4690Kwp。
2、房地产业务本报告期,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收入5.80亿元,较上年增长45.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温州银联公司及温州和晟公司于本报告期销售存量房增加。
报告期内施工总建筑面积0万平方米,报告期末在建建筑面积0万平方米。
具体经营情况如下:(1)子公司温州银联公司、子公司温州银和公司、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子公司龙港和立公司和合营企业温州和欣公司按计划有序推进各公司项目的工程建设和各项经营工作。
截至本报告期末:子公司温州银联公司天和家园二期签约面积7.52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7.53万平方米);瑞和家园(含商业)签约面积14.90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15.29万平方米,其中报告期内增加2.20万平方米)。
泰和云栖项目签约面积0.55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4.60万平方米)。
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的雾城半山半岛旅游综合体签约面积2.01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5.42万平方米,其中报告期内增加0.35万平方米)。
子公司龙港和立公司的天和景园签约面积5.96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6.35万平方米)。
合营企业温州和欣公司的和欣丽园项目签约面积9.69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15.10万平方米)。
(2)全资子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所持有的位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开发区域的存量土地,其开发的前期工作仍在努力推进之中。
该公司存量房产的处置工作继续推进。
该公司全资子公司嵊泗长滩公司继续做好天悦湾滨海度假村A区的商品房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截至本报告期末,天悦湾滨海度假村A区商品房签约面积3.50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5.64万平方米,报告期内新增0.61万平方米系本项目未售存量房);报告期内,嵊泗长滩公司资产结构调整取得进展,经协商一致,嵊泗长滩公司与嵊泗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嵊泗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嵊泗长滩公司位于嵊泗县菜园镇南长涂部分3#地块和4#-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84,218,505.00元的价格有偿收回,截至报告期末,协议已完成履行。
该公司全资子公司嵊泗宁联公司持有的嵊泗县菜园镇SS-CY-28地块,其开发前期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3)全资子公司梁祝公司继续做好逸家园一、二期住宅及住宅底商的尾房销售工作。
截至本报告期末,一期住宅及住宅底商签约面积6.36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6.41万平方米);二期住宅及住宅底商签约面积8.92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9.17万平方米)。
3、批发业务本报告期,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在持续强化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多措并举,积极应对外贸形势的各种变化,完成进出口额58,170万美元,较上年减少23.0%,主要系该公司出口监管仓业务和煤炭进口业务量下降所致。
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相比,降幅为72.9%,主要系煤炭进口业务量下降所致。
净利润与上年相比,增幅为131.2%,主要系煤炭进口业务亏损减少所致。
公司前身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3月经宁波市体改委批准成立。
1996年6月,根据国务院国发(1995)17号文的精神,本公司对非经营性资产进行了分离。
分离后,本公司更名为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3月31日和4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字(1997)第72号文、第73号文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上字(1997)012号文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