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大叶股份
  • 企业英文名: Ningbo Daye Garden Machinery Co.,Ltd
  • 实际控制人: 叶晓波,ANGELICA PG HU
  • 上市代码: 300879.SZ
  • 注册资本: 19566.0966 万元
  • 上市日期: 2020-09-01
  • 大股东: 浙江金大叶控股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29.74%
  • 董秘: 吴军
  • 董秘电话: 0574-62569800
  •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黄元喜、汤哲人
  • 律师事务所: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
  • 概念板块: 专用设备 浙江板块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预盈预增 转债标的 跨境电商 减速器 乡村振兴 贬值受益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浙江
  • 成立日期: 2006-02-17
  •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81784320546U
  • 法定代表人: 叶晓波
  • 董事长: 叶晓波
  • 电话: 0574-62569800
  • 传真: 0574-62569808
  • 企业官网: www.dayepower.com
  • 企业邮箱: zjb01@dayepower.com
  • 办公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
  • 邮编: 315403
  • 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割草机、打草机/割灌机、其他动力机械及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
  • 经营范围: 园林机械及配件、农业机具、园林机具、电动工具、清洁设备、电器配件、电机、电子元器件、汽油机及模具的制造、加工、测试。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位于余姚市经济开发区锦凤路58号,占地面积121余亩,注册资本1.2亿元,是一家聚有人才创业型和技术密集型相结合的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从事割草机、打草机/割灌机、其他动力机械及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产品主要销往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公司是国内园林机械行业领先企业,割草机优秀企业,是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动工具分会副理事长单位,是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公布的中国内燃机及零部件行业排头兵企业,是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割草机产品),获得过世界自然基金会颁发的低碳制造计划铂金奖证书。公司自2009年起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拥有专利124项,其中发明专利66项,公司实验室为德国TUV南德集团授权认可的目击电气测试实验室。公司的“自走式高效环保园林汽油割草机”和“低排放低噪音轻型化二冲程汽油割灌机”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割草机产品是中国林业机械协会“向社会推荐产品”。以自主研发实力和产品质量为基础,公司还致力于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负责制定或参加起草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10项和浙江团体标准1项,是中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公司重视质量管理和体系建设,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主要产品通过多项国际进口认证。通过多年努力,已经成为国际园林机械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ODM生产商,在生产技术、产品品质、制造规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产品销往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积累了一批优质客户资源。秉承“品牌出众,技术领先,一流人才,不断超越,完善网络,全程服务”的经营理念,公司优质服务于客户,将力争成为国际园林机械行业的优秀企业,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园(农)林机械生产基地,成为全球园林设备的领跑者。
  • 发展进程: 发行人前身大叶有限设立于2006年2月17日,由境外法人SKA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8万美元。2006年2月14日,余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设立独资经营宁波大叶园林设备有限公司的批复》(余外经贸资(2006)24号),同意大叶有限设立。同日,大叶有限取得宁波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甬外字[2006]0062号)。2006年2月17日,大叶有限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企独浙甬总字第00976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11月22日,经大叶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由有限公司原有8名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大叶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日,大叶有限取得余姚市人民政府招商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甬外资余姚备201600050)。2016年12月10日,东洲评估对截止2016年11月30日的大叶有限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评报字[2016]第1094288号),净资产的评估值为292,014,372.21元。2016年12月10日,经发行人创立大会批准,以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52117号)所确定的截至2016年11月30日大叶有限净资产额243,969,248.33元整体变更出资设立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120,000,000.00元,其余123,969,248.33元计入资本公积。2016年12月16日,立信会计师对大叶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资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52118号)。2016年12月27日,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商业规划: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园林绿化的修剪、树叶清理、道路除雪等,按用途可分为割草机、打草机/割灌机、其他动力机械及配件等,其他动力机械主要包括扫雪机、梳草机、吹吸叶机、微耕机等;公司产品按动力来源可分为汽油动力类、交流电动力类及锂电动力类;按使用方式可分为步进式、手持式、智能式和骑乘式,其中步进式主要包括割草机、扫雪机、微耕机、梳草机,手持式主要包括打草机/割灌机、吹吸叶机、链锯、高枝剪、高枝锯等,智能式主要为割草机器人,骑乘式主要为骑乘式割草机。为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公司不断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持续丰富完善产品种类,报告期为客户提供了22个产品种类、近685种规格型号的园林机械,形成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一)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公司主要产品图例及用途情况如下:(二)主要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大叶供应链实行“按需采购”的集中采购模式,采购物料包括发动机及组件、五金件、塑料粒子、锂电池及组件、电器件、钢材、包装材料、电机、变速箱等。对于一般物料,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制定和执行采购计划;对于进口发动机等进口件,由于供应商交货周期相对较长,公司在根据销售订单制定和执行采购计划的同时,通常会结合预估订单适当安排备货;对于塑料粒子,由于其市场价格波动较为频繁,为控制采购成本,公司会根据年度预估采购量,结合市场价格走势和行业经验,在预判的价格低点适当增加备货。公司制定了《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和《产品防护控制程序》等制度,由采购部统一负责,与营销中心、计划物控部、品质中心、仓储部共同执行,对供应商资格、请购审批、采购实施、检验入库等环节进行综合管理。(1)供应商资格公司采购部与品质中心、研发中心和精益部共同成立评估小组,依照《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供应商调查问卷》《供应商评选记录表》对候选供应商进行评鉴,综合考量其现场管理水平、组织制度、供货能力、品质能力、价格、售后服务等。考核通过的供应商成为公司合格供应商,由采购部录入ERP系统中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纳入采购系统。同时,公司对合格供应商定期跟踪评估,对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动态维护。(2)请购与采购实施对于备货采购,公司由计划物控部在ERP系统中填写《请购单》;对于其他物料采购,计划物控部根据销售订单以及订单相关产品的BOM,通过ERP系统生成《请购单》。采购人员根据《请购单》内容在系统上进行请购申请,部门经理审核通过后生成《采购订单》,采购人员根据采购订单实施采购。公司请购与采购实施主要流程如下:(3)检验入库公司仓管员根据供应商送货单在ERP系统生成《采购验收入库单》,品质中心依据《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对采购物料执行进料检验,检验合格后仓储部依据《产品防护控制程序》办理入库和防护管理,不合格品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2、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进行生产管理。计划物控部接到营销中心的客户订单后制定《周排程》并向生产车间下发《生产工单》,组织生产。由于客户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机械外观、包装设计等方面有严格要求,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执行“首件确认”原则。零部件车间正式量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模具、机器设备参数调试,车间主管与品质中心人员共同进行首件确认,确认合格后以《首(末)件检验标识卡》标识并正式量产。装配车间正式量产前,由车间主管和检验员依照工单进行配件核对确认,对装配线首件产品按照作业标准书逐站确认,首件测试合格后,由巡检员填写《首件检查表》,车间主管填写《产品制造流程单》,生产车间按照确认后的流程进行批量生产。公司主要生产流程如下:除“以销定产”外,由于公司割草机销售规模较大,而割草机底盘的生产周期相对较长,工序较复杂,公司为确保生产旺季的供货能力,通常结合预估订单,对割草机底盘进行适当的备货生产。由于生产出货时设备产能、场地及人员紧张,公司将部分注塑加工等工序委托给专业的外协单位进行生产,外协单位均经过公司严格的资质条件、技术设备、供货能力审查。3、销售模式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报告期内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98.59%,主要销往美国、德国、法国、波兰、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荷兰、比利时、捷克、丹麦、加拿大、意大利、西班牙、瑞典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内销客户主要为国际园林机械品牌生产商在境内设立的企业,其采购公司的产品主要销往境外市场。公司采用ODM与OBM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园林机械行业市场发展较为成熟,国际品牌制造商、国际建材和综合超市集团、园林机械专业批发商已树立了牢固的品牌形象,并占据了大部分市场销售渠道,公司凭借优秀的研发设计能力、质量管理水平、生产制造规模,与上述范围的国际知名企业合作,以ODM的方式从事开发设计、生产制造,向上述客户供货;通过OBM模式,公司能够提升自身的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增强与客户的直接沟通和交流,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和变化同时,公司设立大叶欧洲、大叶北美等境外子公司,不断完善国际营销网络,通过“MOWOX”、“GREENMACHINE”等自主品牌和租用“Murray”,“Snapper”等国际知名品牌进行品牌销售。4、研发模式公司以下游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导向,一方面,在与客户的合作过程中,不断与客户技术、生产及销售部门进行沟通,通过客户相关部门的同步反馈,将客户的意见纳入研发过程之中,确定产品的技术方案;另一方面,公司前瞻性地把控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针对产品工业设计、生产工艺、产品性能、技术革新等开展先导性的开发研究。通过全面的技术信息收集,多技术方案对比分析,挖掘最佳的客户解决方案。公司建立了多部门协同参与的研发制度,制定了《设计开发控制程序》,约定各部门在研发过程中的职责和流程。其中营销中心负责与客户沟通、调研,根据市场分析提出研发申请;研发中心按照公司新技术的研发规划,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研发中心下属各研发部门负责新产品的开发工作;精益部负责生产工艺、工装夹具、量产产品的技术支持及改良;实验室负责对研发过程中的各项实验工作进行监测,并提出综合性的结论和意见;总师办负责技术文件管理、标准化管理、产品认证、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呈上升趋势,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掌握了一系列园林机械的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为扩大经营业绩规模奠定了基础。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