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蒸汽产品业务,电力产品业务,压缩空气业务,电网侧独立储能业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是嵊州市重点骨干企业,企业前身嵊州市热电厂,创建于1985年,1997年10月改制成立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2017年12月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嵊州市唯一的热电联产企业,共建热网约80公里。
公司全部机组为配套最新型环保节能CFB锅炉及高压、超高压、亚临界高效反动式背压机组。
主营业务为向全市三个开发区150多家企业供热(低压、高压蒸汽),向空分企业供应压缩空气,向电网公司供应上网电力。
2021年7月7日,公司在上交所主板成功上市,股票简称:新中港,股票代码:605162。
公司拥有多年的热电联产发展历程,重视技术创新,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体系。
公司前身于1992年投产了配置全国第一台双温分离循环流化床锅炉,获得了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一等奖、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2002年投产了全国首台高温高压13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全国首台用于热电联产的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的4#机。
2012年采用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新型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以及超高压参数的反动式背压机组(130吨/小时CFB锅炉,18兆瓦背压机组)的5#机投产。
2021年9月,6#机组即亚临界(一次再热)参数背压供热机组投入运营,该机组初参数首创全国同行业背压机组最高等级,在同样供热量下,亚临界机组比超高压机组的发电量再高25%。
2023年年底,7#机组80,000Nm3/h空压机项目投产,该项目是热电联产业务的产业链延伸,充分发挥了能源梯级利用优势,具有清洁高效、安全稳定和成本低等优点。
2024年7月,公司电网侧100MW/220MWh新型储能电站投入商业运营,储能电站的充放电量、整站效率、利用小时、设备完好率等方面均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2025年4月,储能电站交流侧1.25MW光伏发电并网成功,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管理经验不断丰富。
公司通过持续技术投入与改造,在能源消耗和环境保护等方面,都远超同行业水平。
自2008年以来公司创造了全国最低的能耗,被国家发改委节能技术推广中心选为全国最佳节能实践案例(第108例)并在全国推广。
目前供电煤耗已下降到150克/千瓦时左右。
根据省经信委、省统计局的审核,2014年6月、2015年6月浙江日报发布了全省高能耗行业产品单耗红黑榜,本公司连续二年被评为红榜第一名。
2015年底公司为全省首家实现全厂超低排放并于2016年10月通过验收。
实现超低排放的新模式为全国首创。
这种模式运行成本低、稳定可靠、没有二次污染,成为省环保和技术监督部门制订浙江省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热电联产行业编制的唯一案例。
2021年8月国家标准示范创建项目——热电联产能效提升节能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通过专家组的现场验收。
公司注重专业人才培养、聚焦主业的发展、紧跟电力行业的最新发展趋势,管理层和主要技术骨干具有多年热电企业管理工作经验,特别是在节能技术和安全生产技术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优势,为公司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将通过大规模耦合生物质燃料,实现输入生物质、煤、天然气多种一次能源耦合等措施,把公司“打造成具有规模优势,环保和碳排放强度可与天然气机组相媲美的区域综合能源供应中心和碳中和中心”的区域公用热电联产企业。
2025年,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加强生产经营管理,降低成本,稳中求进,做好新项目建设和新用户拓展工作,全年较好地完成了生产经营目标和项目建设任务。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750.22万元,同比下降18.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312.60万元,同比下降15.98%。
报告期内,公司蒸汽销售收入50,989.07万元,同比下降18.49%,共销售蒸汽261.51万吨,同比下降7.6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化工园区的印染企业停产搬迁,用汽量恢复还需一定时间;另一方面,公司采取让利用户的低价战略,公司汽价同比下降11.76%,导致报告期内公司蒸汽收入下降。
公司电力(热电联产)和压缩空气销售收入合计16,970.28万元,同比下降17.10%,主要原因为公司为全背压机组,在以热定电的模式下,发电量因供热量的下降而减少;2025年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容量电价未到位的情况下致电价下降。
这一趋势将随着2026年二季度向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1-3期供热管线的投运、2026年4月2号机组改造项目的投产,以及容量电价政策的落实,而彻底扭转。
报告期内,储能电力销售2,702.20万元,同比增长52.59%。
2025年,公司主要的经营管理措施有如下几方面:(一)经营管理情况1、提高机组运行管理水平、降低碳排放强度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高参数全背压的技术装备优势组织生产,不断提升机组运行管理水平,公司的热效率和㶲效率保持较高水平。
2025年,公司综合热效率高达85.85%;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初审,核定公司2025年碳排放配额节余量共计13.068万吨,节约率达13.85%。
2、积极拓展供热用户、注入发展后劲报告期内,公司拓展新供热用户7家,并对即将落户化工园区的5家医药化工企业做好用热前的服务工作。
同时,公司对迁出化工园区的用户如嵊州市新剡东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做好恢复供汽的服务。
公司与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正式签订《供用汽协议书》,供热管网工程已完工;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陌桑现代茧业三期(工厂化养蚕)和“劳密”区块印染用户的用汽可依托该管网就地接入,可彻底扭转公司供热量有所减少的趋势。
3、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员工薪酬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员工激励方案,激发员工工作、学习的动力,鼓励新技术自主研发,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4、注重品质保证、提升服务质量公司持续推行“三公开、三降低”,让用户充分了解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市场煤价、供热品质参数,规范供热管理,保证产品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积极控制汽价,与周边县市相比,又有明显降低,在浙江省内、绍兴市内处于明显偏低的水平,以合作共赢的理念提供优质低价产品。
同时,公司鼓励并帮助用户进行节能技术改造,降低用户的生产成本,用户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
(二)项目建设情况1、2号机组设备更新升级改造项目2号机组设备更新升级改造项目属于工业领域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该项目淘汰低效落后的TG-75/5.3-M36型号次高压次高温锅炉等用能设备1台(套),B7.5-4.9/0.785型号次高压次高温背压机等用能设备1台(套),7.5MW发电机等用能设备1台(套),更新购置型号TG-110/13.73-S超高压高温锅炉等用能设备1台(套),B15/12.9-0.785超高压汽轮机1台(套),15MW发电机用能设备1台(套),机组改造配套设施1套。
该项目已被列入2024年第三批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项目,项目已按计划建设完成,于2026年4月14日顺利通过“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并且正式投产,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热效率和㶲效率,同时增加公司的供热能力可满足即将增长的用热需求。
2、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管线全长8.3千米,终点为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厂区内,沿途分出通往“劳密”区块和嵊州陌桑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工业客户的供热管道。
项目已于2026年3月完工,该项目将为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同时也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3、耦合固废、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2024年1月,公司耦合生物质、固废的锅炉(2号、3号、4号、5号、7号)改造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审,先后对2号、3号、7号锅炉进行改造并不断改进完善,5号锅炉的耦合生物质、固废改造于2025年9月份完成,进一步提高全公司耦合比例。
同时,生产生物质、固废的子公司浙再新中港在生产设备和工艺上作了较大改进,提高了RDF燃料棒的品质和产量,使公司在生产端与应用端保持紧密协同,为公司更大规模耦合生物质、固废创造了条件。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耦合生物质、固废16,979.77吨,有效地降低了碳排放强度。
1997年1月23日,热电总公司、新中港电力签署《为建立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之合资合同》、《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章程》,新中港有限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金16,000万元,热电总公司作为中方以设备、土地使用权及双方同意的其他资产出资,拟投入资产作价16,000万元,其中7,680万元作为出资,剩余金额由有限公司支付给热电总公司;新中港电力作为外方以人民币和/或等值美元的现金8,320万元出资。
1997年3月14日,浙江建设投资咨询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1997年2月28日,评估资产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其中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和房屋建筑物(含土地),热电总公司拟用于合资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中的存货资产净值为11,209.34万元,资产评估值为15,368.91万元,评估结果有效期自1997年3月1日至1998年2月28日。
嵊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于1997年12月29日出具“嵊国资(1997)27号”《资产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对该《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1997年9月25日,嵊州市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出具“嵊计经外[1997]330号”《关于中外合资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1997年10月7日,嵊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嵊经贸字第25号”《关于同意“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批复同意有限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
1997年10月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了批准号为“外经贸资浙府字〔1997〕8195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有限公司投资总额16,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同日,有限公司取得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企合浙绍总字第00134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7年11月24日,中汇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7]5109号),对新中港有限截至2017年10月31日(审计基准日)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新中港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95,478,447.89元。
2017年11月25日,天源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7]第0449号),以2017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中港有限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47,226.25万元。
2017年11月25日,新中港有限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17年10月31日作为新中港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评估基准日。
2017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创立浙江新中港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根据股东提名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管理机构。
2017年12月12日,中汇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5362号),验证了上述整体变更。
2017年12月28日,公司取得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83704477704R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