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新柴股份
  • 企业英文名: Zhejiang Xinchai Co.,Ltd
  • 实际控制人: 仇建平
  • 上市代码: 301032.SZ
  • 注册资本: 24113.34 万元
  • 上市日期: 2021-07-22
  • 大股东: 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21.15%
  • 董秘: 石荣
  • 董秘电话: 0575-86025953
  • 所属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王昌功、叶鑫
  •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浙江新昌大道西路888号
  • 概念板块: 通用设备 浙江板块 养老金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预盈预增 发电机概念 QFII重仓 工程机械概念 微盘股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浙江
  • 成立日期: 2007-06-15
  •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06628977937
  • 法定代表人: 白洪法
  • 董事长: 白洪法
  • 电话: 0575-86230895
  • 传真: 0575-86290753
  • 企业官网: www.xinchaipower.com
  • 企业邮箱: xcdsh@xinchaipower.com
  • 办公地址: 浙江新昌大道西路888号
  • 邮编: 312500
  • 主营业务: 非道路用柴油发动机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农业机械制造;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润滑油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企业简介: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柴油发动机及相关零部件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上市公司。企业个性鲜明,自强自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自主到创新,客户的认同和优秀的企业文化成就了“新柴”著名品牌,准确的市场定位和卓越的性价比使产品畅销全国、远销东南亚及欧美地区,为社会提供源源不竭优质动力,逐步成为了行业的排头兵。产品涵盖N、D、K、E、B、H、F七大平台,100多个机型、1300多个变型产品形成了完整市场配套结构,功率范围覆盖10~220PS,构筑起了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发电机组等市场的良好发展格局,并享有较高盛誉。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构建“慧眼”平台,贯穿着产品全生命周期,以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积极开发人力资源,拥有优秀的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和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构建了完善的产品研发平台,并积极与国内外著名研发机构及院校进行项目合作开发。企业核心竞争从成本优势转向技术优势。公司坚持“心系顾客、追求更好”的质量理念,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管理上以信息化为纽带,全面导入精益管理;生产上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有效的保障了产品可靠性。“搏潮头而立、创百年为志”企业攻坚克难,与时俱进,努力把新柴打造成为非道路小柴行业中国第一动力品牌,国际知名品牌。新柴推进动力,动力推进世界!
  • 发展进程: 公司由浙江力程、陈莉莉、王阿品、梁仲庆、张春、周春晓、戴海涛、陈云亭和丁少鹏共同发起设立,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2007年6月15日,公司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注册号为3306002120113,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宝沪,住所为浙江新昌城关镇七星一路618号,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柴油机及配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销售:商用车、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 2017年12月8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浙江力程将其持有的9,900万股股份转让给仇建平。2017年12月18日,浙江力程与仇建平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款为46,530万元,转让价格为4.70元/股。同日,丁少鹏与周思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份转让款为470万元,转让价格为4.70元/股。因当时丁少鹏辞去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尚未满六个月,按照《公司法》规定无法一次性转让其持有公司股份,丁少鹏与周思远于同日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双方股份转让手续于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毕。2017年12月,仇建平向浙江力程支付股份转让款46,530万元,浙江力程已将上述股权转让所得一次性计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17年12月20日,立信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5005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0月31日,新柴股份母公司资产总额169,841.10万元、负债总额123,563.01万元、所有者权益46,278.09万元;合并资产总额171,542.79万元、负债总额122,716.03万元、所有者权益48,826.75万元。2017年12月20日,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万邦评报[2017]第182号”《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评估报告》,评估目的为拟收购股权提供新柴股份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的参考依据,评估对象为新柴股份的股东全面权益,评估范围为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本次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经综合分析后确定评估值。2017年10月31日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法评估结果为:新柴股份母公司资产总账面价值169,841.10万元,评估值183,378.33万元,增值率为7.97%;负债账面价值123,563.01万元,评估值122,742.43万元,增值率为0.66%;所有者权益46,278.09万元,评估值60,635.90万元,增值率为31.03%。采用收益法评估新柴股份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67,614.00万元较账面所有者权益46,278.09万元,增值率为46.10%。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双方在评估结果基础上协商确定,新柴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为80,000万元,同时扣除评估基准日后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分红33,000万元,确定为47,000万元。本次股份转让为仇建平对浙江力程持有的公司的股份进行收购。本次股份转让后,除丁少鹏仍替浙江力程代持公司1%的股份外,浙江力程不再持有公司其他的股份。2019年9月18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08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九能投资认缴。同日,公司及其股东与九能投资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九能投资以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6,000.05万元,其中1,08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91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价格为5.53元/股。2007年12月至2012年12月期间,白洪法曾担任公司总经理;自公司处离职后,2013年11月,白洪法设立九迪动力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仇建平收购公司后,2018年7月,白洪法接受巨星控股提名,补选为公司董事,并被选举为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总经理。鉴于九迪动力与公司从事相同业务,自白洪法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来,九迪动力逐步减少经营规模并于2019年底停产,仅销售库存成品;同时与公司协商收购方案,计划将其有效生产设备、原材料出售给公司。2020年6月,公司与九迪动力签署资产收购协议,公司按评估价值收购九迪动力部分生产设备、原材料;九迪动力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经营问题已解决。九能投资系由白洪法实际控制的持股平台,并由九迪动力部分股东参与出资。九能投资对公司的投资,主要为解决白洪法同业经营及保持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同意:(1)信赢投资将其持有的5,000万股以23,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仇建平,转让价格为4.70元/股;(2)利万投资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朱先伟等29名自然人,转让价格均为4.70元/股;(3)九能投资将其持有的股份(九能投资出资人尚未出资,九能投资对公司亦未出资)无偿转让给白洪法等5名自然人。同日,各方就上述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20年5月21日,立信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1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12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新股东白洪法、凌坤生、黄劲松、柯亚仕、张明林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6,000.05万元,其中1,085.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4,915.05万元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 商业规划: 1.公司所处的行业基本情况(1)行业分类情况公司主要从事非道路用柴油发动机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公司属于“C制造业”中的子类“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属于门类“C制造业”中的大类“C34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小类“C3412内燃机及配件制造”。(2)所处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国家发改委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指导技术改造以及协调和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公司在受到国家职能管理部门管理的同时,也受多个自律组织的指导,包括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等。行业协会主要负责相关产业及市场研究,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起草和制定技术标准,监督产品质量以及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3)周期性特点非道路用柴油发动机主要应用于工程机械、农用机械、发电机组等行业,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其行业发展主要取决于下游行业的景气度,而下游行业中工程机械和发电机组行业与宏观经济周期基本保持一致,故本行业与经济周期呈现一定的关联性。2.公司主营业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均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非道路用柴油发动机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一家集研发、制造于一体,产品系列化、生产专业化、管理规范化的非道路用柴油机生产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非道路用柴油发动机领域,获取了“中国内燃机行业排头兵企业”“中国机械工业百强”“中国机械500强”等多项荣誉,公司生产的新柴牌内燃机被评为浙江省名牌产品。公司是国内非道路柴油机领域重要的生产销售厂商之一。作为专业的非道路发动机研发与制造企业,配套领域其发展的周期性与行业及宏观经济的运行息息相关。3.公司经营模式(1)盈利模式公司主营业务为非道路用柴油发动机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已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竞争优势。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工程机械及农业机械客户,通过与主要客户签订合同,并以客户需求预测或具体订单为导向组织原材料采购和产品制造,从而实现产品销售、获取利润。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非道路用柴油发动机及相关零部件的销售。(2)采购模式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并依据月度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公司原材料采购采用上线结算为主、入库结算为辅的结算模式。同时,公司还建立了成熟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公司对于每个新进入的零部件供应商都实行严格的审核,通过多环节考核后,才能达到公司规模采购标准。为了保障供应商的质量,公司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产品质量不能持续达到公司标准的供应商将被剔除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3)销售模式公司一般与主要客户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对产品交付、质量、验收、支付、产品的价格等条款进行约定,具体销售产品的规格、数量根据客户需求确定。同时,公司应国内部分主机厂商客户防止缺货、断货现象需求,在其仓库或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仓库保持适当数量的产成品,由其根据生产进度进行取用,公司根据该部分客户具体取用情况定期和其进行结算。(4)生产模式公司执行“计划管理、以销定产、适度库存”的生产策略以保证生产经营的稳定性,生产部门依据营销中心编制的月度销售计划并在保证适度库存的基础上组织生产。同时,生产部门根据行业经验通常会在销售旺季来临前提前备货,以缓解销售旺季时的生产压力。公司为了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稳定性和可控性,自建铸造车间用于柴油机主要的零部件机体和缸盖的生产。(5)研发模式公司拥有完善的研发组织结构,经过多年积累,已经形成了规范、成熟、严谨的新产品研发流程,可以根据行业监管及下游行业具体特征研发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6)售后服务模式公司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以及精准及时地服务客户,建立了集市场服务中心、区域配件中心、特约服务网点为一体的服务网络。公司内部设立了市场服务中心统筹负责柴油机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同时,公司根据区域特点,挑选适当的合作伙伴建立区域配件中心,方便客户配件的采购及售后替换。4.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坚持自主可控、安全高效,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增强制造业竞争优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发布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中明确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加快工程机械更新,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在政策引导与消费升级的双重推动下,下游行业将在未来迎来较好的发展契机,作为下游主机厂商核心零部件的柴油发动机也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会。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业务开拓,深耕主业发展,强化服务水平,加快产品研发、技术升级及技术储备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完善市场布局,积极践行优化管理体系,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5,893.3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76%;营业利润3,725.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3,744.81万元;利润总额3,720.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3,742.8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71.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3,160.4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增加收益1,412.63万元。5.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1,000,000 28.20%
2 仇建平 50,000,000 27.65%
3 朱先伟 42,400,000 23.44%
4 白洪法 5,430,000 3.00%
5 张春 4,000,000 2.21%
6 石荣 4,000,000 2.21%
7 丁少鹏 4,000,000 2.21%
8 凌坤生 2,720,000 1.50%
9 黄劲松 2,000,000 1.11%
10 梁仲庆 1,100,000 0.61%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