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通达海
- 企业英文名: Nanjing TDH Technology Co.,Ltd.
- 实际控制人: 郑建国
- 上市代码: 301378.SZ
- 注册资本: 966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23-03-20
- 大股东: 郑建国
- 持股比例: 31.16%
- 董秘: 张思必
- 董秘电话: 025-86551940
-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周立新、何丹
- 律师事务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6号联创大厦B座20层
- 概念板块: 软件开发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数据要素 信创 智慧政务 人工智能 高送转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江苏
- 成立日期: 1995-03-23
-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6249663766N
- 法定代表人: 郑建国
- 董事长: 郑建国
- 电话: 025-86551940
- 传真: 025-51887512
- 企业官网: www.tdhnet.com.cn
- 企业邮箱: TDH@tdhnet.com.cn
- 办公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6号联创大厦B座20层
- 邮编: 210029
- 主营业务: 为法院等客户提供电子政务领域信息化建设
- 经营范围: 承接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子计算机网络工程并提供与工程相关的技术服务;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器机械、仪器仪表、文化办公用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专业从事司法信息系统研发、信息技术服务的高科技公司。20多年来,公司以“科技助推中国司法进步”为己任,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产品、解决方案和优质服务,已成为中国司法行业一流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成为引领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先行者。通达海秉承“专注、创新、口碑、开放”的企业文化,坚持创新与行业应用相结合,服务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司法行政、金融机构、律师等各类客户,拥有以“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诉服”、“智慧管理”为代表的智慧法院整体解决方案和百余项自主软件产品,被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和江苏省信息产业厅评选为“中国优秀软件产品”、“江苏省优秀软件产品”、“年度优秀软件产品”等。未来,通达海将持续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业务上的应用,持续加强自然语言理解、法律知识图谱等技术的研发,实现“人工智能+司法”技术的转化和场景落地,技术赋能司法,打造完整的法律科技生态。
- 商业规划: (一)公司业务概述公司是国内司法行业信息化领域一流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是法院信息化领域的头部企业,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苏、浙江、四川、辽宁、安徽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建设兵团的2,800多家法院,公司还为金融机构、邮政、破产管理人等行业用户提供专业化产品与服务。公司以“数字科技助推法治建设”为使命、以成为“法律科技服务领跑者”为企业愿景,不断探索“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将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技术和法律知识图谱、大数据技术等与用户的实际业务场景深度融合,为司法及相关行业用户赋能。基于法院办案办公场景,公司利用法律知识图谱、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围绕数字法院建设要求,研发了面向法院、诉讼参与人、政务机构等的系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为法院案件办理、监督管理、政务办公、诉讼服务、社会治理等提供技术支撑和智能化辅助,促进法院提高办案效率、强化司法监督、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赋能法院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应用,助力司法改革。在深耕法院行业的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公安、检察院、行政复议、仲裁、律所等相关领域及行业用户,构建法律科技服务生态。此外,公司依托破产案件管理平台、金融纠纷一体化办案平台、集约化送达平台等产品,为金融机构、邮政、破产管理人等用户与法院之间的业务协同提供专业化的服务。1、应用软件开发公司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基于法院实际业务场景,面向法院、诉讼参与人、政务机构等提供相应的应用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以数字化、智能化助力法院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审判管理、政务办公,为数字法院建设和法院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支持,促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2、应用软件服务公司应用软件服务主要包括运维服务、技术服务和平台运营。根据客户的系统建设情况及日常运行需求,公司会安排专门人员为客户提供驻场保障、一次性或经常性的技术支持服务,以便及时响应客户需求,维护软硬件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并提供人员技术培训服务。公司的平台运营服务是公司依托在法院行业的产品和市场优势,利用自主研发的SaaS化平台,为法院协作单位提供专业化的运营服务。3、司法辅助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信息化产品的同时,基于公司的感知、认知平台能力,以“软件+人工”的模式为法院提供纸质材料数字化、材料名称标注、材料要素提取、案件卷宗整理及归档等司法辅助服务,为法院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应用提供基础性支撑。4、系统集成公司主要向客户提供应用软件开发及相关服务,同时也会根据客户需要提供少量系统集成业务,该部分业务不是公司主要利润来源,在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中占比较小。(二)报告期内主要业务进展报告期内,面对地方财政持续紧张、行业需求短期抑制、内外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增加等不利因素,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夯实核心技术能力,聚焦核心业务,深耕法院行业,积极拓展行业领域,延伸法律科技服务范围,推进可持续发展。1、立足长远发展,加大法律人工智能研发投入,提升核心技术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人工智能+司法”战略,立足公司长远发展,继续引进具有深厚技术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工智能专家,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团队、法律专业团队建设和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研发投入,加快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法律知识库、法律知识图谱的构建,丰富和完善知识库,提升数据质量与覆盖范围,深度融合司法应用场景,以国内领先的大模型为基座,结合法律知识库、法律知识图谱对基础大模型进行微调,打造了具备自然语言处理和文本理解能力的法律大模型,提供文书生成、要素提取、摘要生成、法条推送、智能纠错、诉辩分析、裁判推理、证据梳理、裁判辅助等能力,为法官智能化办案提供支撑。公司分别与南京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合作设立了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围绕人工智能与司法场景融合实践、人工智能创新研发试验、人工智能应用质量检测等核心目标,深度推进人工智能研究,开展法律大模型验证、训练、调优、应用示范。2、坚持发展主业,深挖法院行业需求,巩固行业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全国法院应用系统主要提供商之一,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方案规划讨论、需求分析、标准制订及产品研发,助力全国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建设和一体化能力提升,服务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监督管理和社会治理,服务司法改革。上半年公司继续推进音视频技术研发和产品推广,进一步拓展音视频产品场景应用,音视频管理平台在广东、江苏、四川、安徽等8个省份多地法院落地使用,新一代融合云庭审系统在河北承德等地区法院上线,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广东地区,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立案平台、广东省全省法院审判业务系统统一运维管理、融合云庭审系统在广东省落地使用后,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广东省全省法院审判业务系统的整体切换。刑事判后监督、终本案件管理、“猎鹰”执行智能辅助、裁判智能辅助等新产品在全国多个地方落地应用。公司继续深化和行业生态伙伴的合作,采取多种方式拓宽市场渠道,年初公司设立香港子公司,尝试与合作伙伴共同开拓海外市场。3、深化业务协同,加大行业拓展力度,延伸产业链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在司法信息化领域的产品和经验优势,继续深化对金融机构、邮政、破产管理人等行业用户的服务,满足跨部门、跨行业业务协同需求的同时,扩大公司产品和服务覆盖领域。公司以产品服务于相关行业用户的同时,也继续推进破产案件办理、邮政送达业务的SaaS化服务,以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针对矛盾突出的小额金融纠纷化解问题,公司一方面持续探索金融纠纷案件处理新模式,打造并不断完善调立审执一体化办案平台,为各类调解组织提供SaaS服务,实现金融机构、调解机构与人民法院的业务协同;另一方面,积极与各地合作方通过技术服务、合作合资等多种形式,为金融机构小额金融纠纷调解提供专业、合规的技术服务和支持,加快相关业务拓展。公司积极探索在公安、检察院、行政复议、仲裁、律所等相关领域的市场机会,通过自主研发、项目合作、对外投资等多种方式,拓展公司的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加快行业拓展和布局。(三)行业发展情况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是引领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核心力量,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软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灵魂,也是产业融合的关键纽带,是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关键支撑。数字经济发展、数字中国建设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为我国软件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近年来,国家发布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一系列规划、政策、要求,把数字经济定义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明确提出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要求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从占GDP比重的7.8%提高到10%。数字经济已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而算力的发展,为近年来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催生了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大模型技术的迭代进步,在全球范围内引发热潮,并快速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强大推力。软件作为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灵魂,也在不断突破传统边界,展现出更加广阔的应用前景。在公司服务的国内法院信息化细分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围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法院办案、服务审判管理、服务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推动智慧法院建设迭代升级,以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为抓手,提升一体化应用能力和司法质效,推进数字法院建设,通过司法数据的分析应用,为全国法院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和审判管理现代化提供支撑,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正式施行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关于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的通知》等规定于报告期内正式施行,推进法院审判管理、执行管理等的同时,也为法院信息化建设创造了机会。针对法院案件量持续上升的矛盾和基层治理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纠纷,也对法院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概述报告期内,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财政资金紧张的大环境下,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考虑,技术研发方面,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和产品服务创新,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规划并推动法律大模型、法律知识图谱等人工智能技术方面的研究和应用落地,提升核心技术能力;业务拓展方面,立足核心主业,深挖法院用户需求,拓展新行业领域,寻求发展机遇;内部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工作、严控费用支出,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现金流管理及风险控制等相关工作,优化内部管理,推动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003.31万元,同比下降8.49%,利润总额-3,246.6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2.05万元,同比分别减少101.02%、620.0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59,880.28万元,较期初减少5.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36,950.21万元,较期初减少5.15%。受整体环境及法院信息化投入影响,上年度四季度及报告期新签合同总额不及预期,报告期收入下降,社保支出增加及新引进研发人员导致成本、费用增加,导致1-6月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下半年,公司将在继续拓展法院业务、增强技术研发能力的同时,努力控制成本增长,积极拓展相关行业和服务范围。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主要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1 | 郑建国 | 14,334,374 | 41.55% |
2 | 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937,501 | 11.41% |
3 | 史宇清 | 3,909,375 | 11.33% |
4 | 徐东惠 | 3,909,375 | 11.33% |
5 | 辛成海 | 3,909,375 | 11.33% |
6 | 合肥讯飞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0,000 | 2.87% |
7 | 方煜荣 | 937,500 | 2.72% |
8 | 深圳市前海中盛新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盛元智创高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0,000 | 2.61% |
9 | 广州盛元智创高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0,000 | 2.61% |
10 | 南京融聚汇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875,000 | 2.54% |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