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世茂能源
  • 企业英文名: Ningbo Shimao Energy Co.,Ltd
  • 实际控制人: 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郑建红,李立峰
  • 上市代码: 605028.SH
  • 注册资本: 1600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21-07-12
  • 大股东: 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60%
  • 董秘: 吴建刚
  • 董秘电话: 0574-62087887
  •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翁伟、王晓康
  • 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
  • 概念板块: 电力行业 浙江板块 绿色电力 机构重仓 QFII重仓 节能环保 垃圾分类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浙江
  • 成立日期: 2003-12-10
  •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8175627217X8
  • 法定代表人: 李立峰
  • 董事长: 李立峰
  • 电话: 0574-62102901,0574-62087887
  • 传真: 0574-62102901
  • 企业官网: www.shimaoenergy.com
  • 企业邮箱: shimaoenergy@shimaoenergy.com
  • 办公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
  • 邮编: 315475
  • 主营业务: 生产和销售电力和蒸汽产品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陆地管道运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企业简介: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杭州湾地区余姚滨海新城,为当地唯一的区域性热电联产企业向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周边电镀、食品园区提供集中供热。现有2台75t/h(吨/时)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3台500t/d(吨/天)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1台12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6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1台12兆瓦抽凝式发电机组,设计日处理垃圾能力1,500吨,总装机容量为30兆瓦。公司以“提供清洁、高效、稳定、可靠的综合能源服务”为宗旨,把余姚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作为首要任务,通过焚烧处置将生活垃圾转变为清洁能源,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公司坚持以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为主导,建立了成熟的技术研发体系,并培养了行业内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自公司创立以来一直服务于公司,在这十余年里,积累了丰富的垃圾焚烧、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管理经验,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系统化技术标准和运营模式。公司目前拥有多项专利,包括调整现有垃圾处理技术、燃煤热电联产技术等,以提高供电供汽运作效率,并在环保和节能方面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公司为国内较早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领域的企业之一,在行业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及具备较为完备的技术和人才储备。公司曾荣获“宁波节能先进单位”、“余姚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等称号,并通过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等审核。此外,公司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与浙江大学共建科技合作工作站,积极与同行业公司开展技术交流,不断提高本公司的生产技术水平,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的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业务受到国家政策鼓励,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鼓励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随着国家逐步重视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将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垃圾焚烧热电联产的产业化发展,公司未来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将有较大的发展前景。随着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深度推进、浙江“世界级大湾区”的规划建设,中意宁波生态园作为长三角南翼重要产业区和前湾新区的主要组成部分,将成为长三角地区和浙江省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支点。公司作为当地唯一的区域性热电联产企业向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周边电镀、食品园区提供集中供热业务,公司供热半径通常为10公里,供热辐射范围约300平方公里,在客户用汽需求量大及持续稳定的条件下,最远供热半径可达到15公里。
  • 发展进程: 2003年12月10日,众茂集团、宏宇输变电与徐龙食品共同成立姚北热电,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2003年12月8日,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余中会验字(2003)第2416号”《验资报告》,验证姚北热电注册资本2,000万元缴纳到位,由众茂集团、宏宇输变电、徐龙食品分别以货币方式缴纳1,020万元、500万元、480万元。2003年12月10日,姚北热电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姚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登记,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6年6月30日,姚北热电股东会经审议,决议同意众茂集团将其所持公司51%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020万元)、宏宇输变电将其所持公司2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500万元)、徐龙食品将其所持公司24%的股权(对应出资额480万元)转让给世茂铜业。本次股权转让之前,姚北热电尚未开工建设,主要原因为:姚北热电成立时,计划在姚北新区西北地块建设热电厂。但由于该选址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受土地保护政策制约,故项目一直未能开工建设。而世茂铜业拟建造自备电厂,经世茂铜业与众茂集团、宏宇输变电及徐龙食品沟通,上述原股东愿意配合世茂铜业完成热电厂选址的变更并随后转让其所持股权。2005年12月31日,余姚市姚北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宁波众茂姚北热电项目变更选址的批复》(余工新[2005]69号),同意姚北热电将热电项目迁移到滨海工业园区。在完成选址变更后,原股东将上述股权转让给世茂铜业,并且由于姚北热电尚未建设,股权转让价格为出资额2,000万元。2006年6月30日,转让方众茂集团、宏宇输变电、徐龙食品与受让方世茂铜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众茂集团将其所持姚北热电51%股权作价人民币1,020万元、宏宇输变电将其所持姚北热电25%股权作价人民币500万元、徐龙食品将其所持姚北热电24%股权作价人民币480万元转让给世茂铜业。2018年8月23日,姚北热电股东世茂投资决定将其所持有公司全部股权中1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200万元)、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600万元)、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600万元)分别转让给世茂铜业、李春华、李思铭。股权转让完成后,世茂投资的出资额为9,600万元,世茂铜业的出资额为1,200万元,李春华的出资额为600万元,李思铭的出资额为600万元。2018年8月23日,世茂投资分别与世茂铜业、李春华、李思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世茂投资将其所持有姚北热电10%的股权、5%的股权、5%的股权根据姚北热电于2018年7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值19,455.52万元,分别作价1,945.55万元、972.78万元、972.78万元转让给世茂铜业、李春华、李思铭。2018年8月25日,姚北热电股东会经审议,决议同意公司在股权转让后组织机构保持不变,并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2018年12月18日,姚北热电股东会经审议,决议同意将姚北热电整体变更为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案为: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8〕8127号”《审计报告》,以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的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人民币199,158,162.91元,按照1:0.6025362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份1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折股后剩余净资产计入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各发起人以其持有的姚北热电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出资,变更前后其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同日,世茂能源的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8年10月22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坤元评报[2018]635号”《评估报告》,经评估,姚北热电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35,885,704.98元。2019年1月8日,世茂能源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1月1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9]11号”《验资报告》,验证世茂能源注册资本12,000万元到位。2019年1月18日,世茂能源取得宁波市工商局换发的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8175627217X8,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商业规划: 2024年随着“双碳”目标的深入推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绿色能源发展的政策,为垃圾焚烧热电联产行业注入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公司在董事会及经营层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大目标,不断巩固核心竞争优势,发挥公司固废处置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区域优势,务实进取,坚持技术改造创新、管理模式创新,确保各个项目顺利完工,稳健为周边园区企业提供可靠的热源。不断提升公司在固废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领域的精细化水平,加快高质量构建区域内能源供给体系,不断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学习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和新“公司法”,提升资本市场信心;各项工作平衡有序推进,安全环保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得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如下:(一)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918.30万元,比上年减少0.64%,营业成本13,394.61万元,比上年增加2.39%。主营业务主要是电力和热力的收入为29,995.76万元,比上年减少1.91%;主营业务成本13,387.74万元,比上年增加1.83%;其他业务收入5,922.54万元,比上年增加6.31%,其他业务成本6.87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7,172.51万元,同比下降8.74%;年末总资产规模157,054.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37,527.95万元、分别同比增长3.67%、5.83%;基本每股收益1.07元,同比下降9.32%。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较2023年下降8.74%,主要系供汽价格有所下降及修理费用增加所致。(二)年度工作总结情况1、强化安全保运营,稳定生产进一步夯实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公司在生产运行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管理要求,突出重点,强化落实,紧盯安全生产“六个零”的目标,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高度重视,积极落实责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持续执行安全例会制度,制定月度计划,落实安全生产,加大相关人员的安全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积极自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重点抓牢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及危险性高的作业安全,对不安全行为做好举一反三安全防范教育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组织第三方施工人员进行进场前的安全培训及安全交底。持续落实新进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抵御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报告期内无重大安全及环保违法发生,为稳定生产打下夯实根基。2、综合统筹促效益,经济指标进一步优化2024年度公司在生产运营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通过严格把控生产流程,周期性的数据对比分析,成功达成了一系列关键生产指标。各台垃圾炉平均热负荷表现出色,平均垃圾产汽指标也维持在理想水平。稳定的蒸汽供应,充分满足了下游企业的用汽需求,保障了下游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公司严格遵守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始终符合环保排放标准,在满足环保标准的同时,尽可能优化环保耗材的用量,灵活调整机组经济运行方式,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实现了环保与经济的双赢。3、紧扣技术抓改造,环保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坚持把项目建设、技术改造作为增效益和提高环保要求的重要手段,加强重点项目的技术方案确定,施工安装全程监督检查,推动技改实施,确保项目顺利运行。2024年公司重点推进垃圾炉湿法系统建设,通过湿法脱酸技术,降低酸性气体排放,减轻对环境的污染;洗烟废水项目,通过废水预处理及三效蒸发工艺,处理洗烟水中的硬度、悬浮物及高盐水的蒸发,回收有用物质,处理后的水可循环使用;建设中飞灰无害化处置项目,通过低温热解和飞灰水洗工艺,可有效去除飞灰中的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和二噁英等;垃圾炉一、二期DCS控制系统合并升级,提高锅炉控制稳定性,减少操作人员工作强度;沼气入炉项目的顺利完成,为公司年节能量近千吨标煤;中水改造项目,用中水替代自来水,大幅降低生产成本。技改项目的不断投入运营,进一步提高了生产效益,同时也进一步满足了环保要求。4、聚焦项目稳投入,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2024年度公司高效有序推进各个项目建设,各项目管理分工落实、责任到位,抓质保量、控制成本,截至报告期末,“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主厂房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完成,“日处理500吨垃圾炉扩建项目”垃圾炉经过前期调试消缺已投入运营,垃圾炉配套的抽凝机建设安装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已完成投入运营;完成蒸汽管道建设约4公里,目前公司已建成热网管线约35公里。各项目的陆续投入运营,综合提升了公司产能及环保要求,进一步增强公司发展后劲。5、持续服务提品质,客户需求进一步保障做好服务是公司发展的永恒主题,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热源。公司肩负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小曹娥电镀园区用户的供热重任,优化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针对用户用汽量增大压力不够的情况,积极对相关管线进行改造,加强对热网管道的巡查和保养力度,确保管道、仪表无故障,各供热管道安全平稳运行。同时,公司注重客户关系的维护,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合作,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实现更加稳健和可持续的增长。6、积极开拓树形象,价值投资进一步提升公司一直积极推动规范运作,全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三会”运作。2024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的规定,及时修改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共计12项制度,并且新增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3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以在业绩说明会上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向公司管理层提问,获取关于公司业绩、业务发展、市场前景等方面的详细信息。公司一直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2024年中期已实施现金分红人民币9,600.00万元,公司自2021年7月上市以来多次进行分红,已完成累计现金分红金额400,000,000.00元(含税)。公司按要求披露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每年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7、持续优化绩效方案,提高员工积极性公司紧紧围绕重视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引领地位和支撑作用,在制度上优化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制度》和《运行人员等级考核晋升管理制度》,新增了《调薪管理规定》,在人才储备上通过外部招聘和内部培养,双管齐下,2024年度公司专科(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同比增加23%,同时,公司通过多层次、多方面的培训,为公司发展提供源动力,激发创新活力。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和员工福利,举办各项活动,让员工充分感受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和责任,发挥企业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力,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凝聚力。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