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世茂能源
- 企业英文名: Ningbo Shimao Energy Co.,Ltd
- 实际控制人: 李春华,李思铭,李立峰,周巧娟,郑建红,李象高
- 上市代码: 605028.SH
- 注册资本: 1600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21-07-12
- 大股东: 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60%
- 董秘: 吴建刚
- 董秘电话: 0574-62087887
-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尹志彬、王晓康
- 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
- 概念板块: 电力行业 浙江板块 机构重仓 QFII重仓 绿色电力 节能环保 垃圾分类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浙江
- 成立日期: 2003-12-10
-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8175627217X8
- 法定代表人: 李立峰
- 董事长: 李立峰
- 电话: 0574-62102901
- 传真: 0574-62102901
- 企业官网: www.shimaoenergy.com
- 企业邮箱: shimaoenergy@shimaoenergy.com
- 办公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
- 邮编: 315475
- 主营业务: 生产和销售电力和蒸汽产品
- 经营范围: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电力生产、蒸气供热、供冷;煤灰(渣)、石膏的销售;能源技术、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土壤污染修复;环境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固体废物治理;一般项目:陆地管道运输。(涉及前置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 企业简介: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杭州湾地区余姚滨海新城,为当地唯一的区域性热电联产企业向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周边电镀、食品园区提供集中供热。现有2台75t/h(吨/时)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3台500t/d(吨/天)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1台12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6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1台12兆瓦抽凝式发电机组,设计日处理垃圾能力1,500吨,总装机容量为30兆瓦。公司以“提供清洁、高效、稳定、可靠的综合能源服务”为宗旨,把余姚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作为首要任务,通过焚烧处置将生活垃圾转变为清洁能源,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公司坚持以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为主导,建立了成熟的技术研发体系,并培养了行业内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自公司创立以来一直服务于公司,在这十余年里,积累了丰富的垃圾焚烧、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管理经验,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系统化技术标准和运营模式。公司目前拥有多项专利,包括调整现有垃圾处理技术、燃煤热电联产技术等,以提高供电供汽运作效率,并在环保和节能方面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公司为国内较早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领域的企业之一,在行业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及具备较为完备的技术和人才储备。公司曾荣获“宁波节能先进单位”、“余姚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等称号,并通过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等审核。此外,公司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与浙江大学共建科技合作工作站,积极与同行业公司开展技术交流,不断提高本公司的生产技术水平,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的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业务受到国家政策鼓励,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鼓励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随着国家逐步重视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将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垃圾焚烧热电联产的产业化发展,公司未来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将有较大的发展前景。随着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深度推进、浙江“世界级大湾区”的规划建设,中意宁波生态园作为长三角南翼重要产业区和前湾新区的主要组成部分,将成为长三角地区和浙江省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支点。公司作为当地唯一的区域性热电联产企业向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周边电镀、食品园区提供集中供热业务,公司供热半径通常为10公里,供热辐射范围约300平方公里,在客户用汽需求量大及持续稳定的条件下,最远供热半径可达到15公里。
- 商业规划: 2024年上半年,公司在董事会及经营层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充分利用园区地域及技术优势,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提高环保质量要求;积极拓展原料渠道,降本增效,为周边园区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热源,在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领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加快高质量构建区域内能源供给体系;深入贯彻学习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和新“公司法”,提升资本市场信心;各项工作平衡有序推进,安全环保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得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84.71万元,比上年增加3.78%,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5,540.54万元,比上年增加2.64%,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765.58万元,同比下降32.07%;扣非后净利润7,444.44万元,同比下降20.85%,半年度末总资产规模142,422.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27,121.02万元、分别同比下降5.99%、2.18%;基本每股收益0.42元,同比下降32.26%。报告期内受煤热价格联动影响,虽蒸汽销售价格比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但公司蒸汽销售量有所上升,导致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上升。公司上半年主要经营工作情况如下: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管理能力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公司在生产运行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管理要求,突出重点,强化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及任务,严格执行安全例会制度,制定月计划,落实安全生产,加大相关人员的安全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安全管理教育更加扎实,积极开展2024年度全员消防演练、危化专项演练,持续落实新进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抵御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积极自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厂区消防设施进行常规检查,确保设施处于正常状态。报告期内无重大安全及环保事故发生。2、推进技术研发改造,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坚持把技改研发项目建设作为保增长、增效益的重要手段。研发部门推动技改实施,加强重点技改项目的跟踪检查,通过对设备工艺进行改造或大修,大幅提高设备的运营效率,提升安全保障,为运行工作保驾护航。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沼气入炉项目”,DCS系统升级改造,DCS系统能够让运行的各个部门实现数据互通,实现生产运行的综合管理;跟进ACC自动控制系统优化及系统程序调试工作,部分锅炉实现自动化焚烧,增加产出的稳定性,促进了公司高质量发展。3、紧抓项目质量进程,保障生产运营能力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各项目管理分工落实、责任到位,精心组织、合理规划,控制成本、抓质保量、严格考核、高效运作,根据公司总体规划高效有序推进公司项目建设。截至报告期末,“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二炉二机基本安装完成,配套辅机系统安装及整体调试正在推进中;“日处理500吨垃圾炉扩建项目”在垃圾炉投入运营的基础上,垃圾炉配套的抽凝机正在安装调试中。同时配套热网及新增中压蒸汽管道已按装完成,保障客户及时稳定用汽。上半年有序推进“垃圾炉湿法脱酸项目”改造,综合提升环保要求,一系列技术项目改造,有力保障了公司今后运营能力。4、强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资本市场信心公司积极推动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三会”运作,公司积极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时修改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并且新增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投资者信心。公司还积极参与监管机构的活动和培训,并与监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监管政策和要求,提高了公司的合规水平,降低合规风险,学习“新国九条”和新《公司法》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提升资本市场的信心。5、重视环境保护,加大环保投入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制订环保投入计划,按计划持续加大环保投入,根据公司最新的环评要求,公司新增了“垃圾炉湿法脱酸”并加大了污染治理设施的提升改造,同时,公司增加了氢氧化钙、小苏打和氨水等环保辅料的投入。环保的持续投入让公司在获得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为减少废水、废气排放,公司采取废水回用、沼气入炉等,不但从源头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每年还可节省不少的费用及增加公司的收入。6、优化绩效考核细则,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公司紧紧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这项中心任务,重视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引领地位和支撑作用,在制度上优化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运行人员等级考核晋升管理制度》,制订了《调薪管理规定》,在人才储备上通过外部招聘和内部培养,双管齐下,通过多层次、多方面的培训,为公司发展提供源动力,激发创新活力。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和员工福利,发挥企业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力,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凝聚力。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主要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1 | 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6,000,000 | 60.00% |
2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0 | 7.50% |
3 | 李思铭 | 6,000,000 | 3.75% |
4 | 李春华 | 6,000,000 | 3.75% |
5 | MORGAN STANLEY&CO.INTERNATIONAL PLC. | 984,598 | 0.62% |
6 | 张铁 | 799,948 | 0.50% |
7 | UBS AG | 763,633 | 0.48% |
8 | 朱兴华 | 607,500 | 0.38% |
9 | 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 599,589 | 0.37% |
10 |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585,583 | 0.37% |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