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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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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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科飞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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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Sanming Coffer Fine Chemical Industrial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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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戴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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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832069.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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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5048.4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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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201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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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戴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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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47.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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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黄柳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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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0598-585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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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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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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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邱小娇、王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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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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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金沙园创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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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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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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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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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40073362943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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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戴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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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戴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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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98-585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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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598-585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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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cofferx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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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cofferhl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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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金明东路6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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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36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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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产气材料及其气体动力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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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产气新材料的研发、生产;新材料技术推广;批发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复合改性硝酸盐(硝酸铵90%、硝酸钾10%混合物)、硝酸胍、硝酸钾、2,4-二硝基甲苯(无仓储)、硝酸锶(无仓储);批发一般危险化学品:硝酸铵、三硫化二锑(无仓储);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其他法律、法规未禁止或未规定需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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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三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金沙园,是一家专业致力于产气材料及其气体动力产品研发、生产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科技部认定的“国家出口示范企业”、科技部火炬计划企业、科技兴贸行动计划企业;是汽车安全气囊产气材料主要国际供应商之一,也为知名飞机制造商提供逃生滑梯推进剂组分材料;除了为国内主要的汽车安全气囊生产商提供关键基础材料支持外,产品还出口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近年来公司不断创新,围绕气体动力开发和生产“高纯度2,4-二硝基甲苯、低凝固点2,4-二硝基甲苯、破岩气体发生器、布撒式发烟催泪弹等新型高科技产品,在国防军工、航空航天、特种消防、大型气垫、警用装备,以及替代传统烟花爆竹材料等高精尖领域展现出广泛应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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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1、有限公司设立:科飞有限由法人厦门科飞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自然人戴幼华、黄国元出资设立,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55万元,其中,厦门科飞以货币出资30.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戴幼华以货币出资13.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黄国元以货币出资1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2002年1月11日,三明立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明立信所验字[2002]第002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02年1月10日止,科飞有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5万元,且均为货币资金出资。2002年1月15日,科飞有限在三明市工商局办理了设立登记程序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50400200049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科飞有限彼时的住所为梅列区绿岩新村91幢102室,法定代表人为戴良玉,注册资本为55万元,实收资本为55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2、科飞有限第一次增资:2002年5月16日,科飞有限各股东通过将公司的注册资金变更为100万元的决议。2002年5月28日,三明立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明立信所验字[2002]第114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02年5月27日止,科飞有限已收到各股东转入公司的新增投资款人民币45万元,均为货币资金。本次增资为科飞有限原股东的同比增资,其中:厦门科飞追加投入货币资金24.75万元,持股55%;戴幼华追加投入货币资金11.25万元,持股25%,黄国元追加投入货币资金9万元,持股20%。2002年5月28日,公司就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在三明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就此获颁了新的营业执照。3、科飞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2008年8月26日,科飞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戴幼华将其所持公司25%的股份以70万元转让给戴良玉,同意股东黄国元将其所持公司20%的股权以20万元转让给戴良玉。同日,戴幼华、黄国元与戴良玉就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08年9月2日,科飞有限就该事项在沙县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就此获颁了新的营业执照。4、科飞有限第二次增资及第二次股权转让:2009年6月,为进一步增强科飞有限的技术实力并进一步扩充公司的资本实力,戴良玉拟以其所拥有的发明专利“汽车安全气囊专用超细硝酸胍的加工工艺”技术入股,对科飞有限追加投资。2009年6月25日,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编号为“闽武夷评报虬字(2009)第C1033号”《戴良玉先生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书》,对戴良玉申报评估的专利项目“汽车安全气囊专用超细硝酸胍的加工工艺”进行价值确认,以2009年6月2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并依收益现值法作为评估方法,经其评定估算,确定戴良玉先生申报的上述无形资产在2009年6月20日的现值总额为2,019,000元。2009年7月13日,戴良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汽车安全气囊专用超细硝酸胍的加工工艺”专利权人变更为科飞有限之事宜提交申请并缴纳了变更费。2009年7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上述发明专利权利人变更事宜予以核准并出具了《手续合格通知书》。2009年8月8日,厦门科飞与戴良玉联合出具股东价值确认书,一致确认戴良玉所拥有的上述专利项目已经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评估值为201.9万元,股东确认价值为200万元。2009年8月8日,科飞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厦门科飞将其所持公司1%的股权以1万元转让给戴良玉;同意将科飞有限的注册资本金由100万元增加至300万元;同意戴良玉以“汽车安全气囊专用超细硝酸胍的加工工艺”专利出资增持科飞有限股份,由原来的45%增加到82%;同意厦门科飞将所持有55%的科飞有限股份减持到18%。全体股东出资额相应调整为戴良玉246万元,其中货币投资46万元,知识产权入股200万元,占82%,厦门科飞54万元,其中货币投资54万元,占18%。同日,厦门科飞与戴良玉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09年8月12日,三明市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明中会验[2009]174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09年8月8日止,科飞有限已收到其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200万元,股东以无形资产出资。在本次出资过程中,戴良玉于2009年8月8日投入专利权“汽车安全气囊专用超细硝酸胍的加工工艺”,专利权期限至2015年3月16日止,评估值为人民币201.9万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人民币200万元。2009年8月18日,科飞有限就该事项在沙县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就此获颁了新的营业执照。5、科飞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2010年5月25日,科飞有限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厦门科飞将其所持公司18%的股权以54万元的对价转让给俞春琴。同日,厦门科飞与俞春琴就此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10年5月27日,科飞有限就该事项在沙县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就此获颁了新的营业执照。6、科飞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2014年6月25日,科飞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俞春琴将其所持公司2.5%的股份以7.5万元转让给吴望发;将其所持公司5.5%的股份以16.5万元转让给星火点石投资。同日,俞春琴与星火点石、科飞有限签署了《股权投资协议》;俞春琴与吴望发、戴良玉签署了《员工直接持股协议书》,戴良玉就此出具了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承诺函,放弃针对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2014年6月27日,科飞有限就该事项在沙县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就此获颁了新的营业执照。7、科飞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及第三次增资:2014年7月22日,科飞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俞春琴将其所持公司0.5%的股权以1.5万元转让给吴望发;同意俞春琴将其所持公司9.5%的股权以28.5万元转让给星火点石投资;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后将科飞有限的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至325万元,新增的25万元注册资本中,由戴良玉以货币认缴20.5万元,由市星火点石投资以货币认缴3.75万元,吴望发以货币认缴0.75万元。同日,俞春琴与吴望发、星火点石投资分别就此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14年7月3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4)第350FA0015号《三明科飞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4年7月30日止,科飞有限已收到戴良玉、星火点石投资、吴望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5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25万元。2014年7月23日,科飞有限就该事项在沙县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就此获颁了新的营业执照。8、股份公司设立:2014年8月25日,科飞有限股东会一致同意现有股东戴良玉、星火点石投资、吴望发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科飞有限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致同审字〔2014〕第350ZB2085号《三明科飞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2013年、2014年1-7月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4年7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6,151,022.64元;经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为闽中兴评字(2014)第MA009号《三明科飞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7月31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账面净资产值为658.76万元。2014年9月5日,公司发起人戴良玉、星火点石投资与吴望发签订了《关于三明科飞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明确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2014年9月16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4)第350ZA022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4年9月16日,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其拥有的公司截至2014年7月31日止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人民币5,141,942.83元折股投入,其中人民币5,000,000.00元折合为公司(筹)的股本,股本总额共计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扣除专项储备超过股本的部分转为资本公积。2014年9月16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通过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同意以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7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值6,151,022.64元扣除专项储备1,009,079.81元后为基础折为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列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各股东将按其截至2014年7月31日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相应认购股份公司的全部股份。同日,股份公司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2014年9月23日,公司在三明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注册号为35042710000108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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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中的关键策略,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各项关键工作任务基本实现。一、主要经营状况如下:公司总资产52,311,436.25元,较上年度期末增长6.72%;净资产35,286,805.58元,较上年度增加6.38%,主要增长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定向增发流通股33万股,共募集资金198.00万元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0,951,441.09元,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增长2.6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1,774.7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0.40%,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营业成本增加;二是虽然公司本期已基本完成生产线新建,但客户需要对新生产线进行认定审核,使得新生产线的产能未能完全释放,但相应成本增加,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三是因为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导致管理费用大幅增加;四是公司为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力,加大研发投入,取得了两项科研成果—“布撒式发烟催泪弹”、“破岩气体发生器”产生了较多的研发费用。因此利润相对下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32,764.5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1.13%。主要系2018年年底采购原材料暂未付款,由此导致应付账款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相对较少。二、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如下:1、市场营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业务合同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纠纷或其它无法执行情况。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稳定,资金回笼正常,未出现坏账。同时,公司积极开拓新客户新市场。2、技术研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基于企业发展战略,积极加大自主研发投入,努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北京理工大学等多所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的支持下继续对“烟花爆竹药剂替代方案”进行预研,未来研发可以深度展开,可望解决或极大地改善烟花爆竹燃放时产生的PM2.5和有害气体;此外,对“富氮含能材料研发”、“紧急开合系统预研”两个研发项目的研究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正在申请两项发明专利,工业化生产正在设计中;“布撒式发烟催泪弹”、“岩用气体发生器”、“低凝固点DNT生产工艺研究”、“高纯度DNT生产工艺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正在产业化部署。3、公司管理方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设置了内部管理机构,形成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和信息披露实务管理制度。公司的管理开始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公司还进一步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制度、考勤制度及福利制度等各项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被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管委会授予“2018年度先进企业”、“2018年度纳税贡献奖”等多项荣誉。4、资本市场活动情况:公司于2018年5月启动公司挂牌后的第四次股票发行,于2018年5月14日发布《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3万普通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0元/股。该发行方案于2018年5月29日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一方面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另一方面本次募集资金还将用于新厂区配套建设。2018年7月17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2018年8月3日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该事项完成。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戴良玉 |
24,081,596 |
47.70% |
2 |
三明市创业创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6,370,000 |
12.62% |
3 |
厦门市星火点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61,415 |
7.05% |
4 |
陈宜堃 |
2,850,474 |
5.65% |
5 |
福建专精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20,000 |
3.61% |
6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39,010 |
3.44% |
7 |
罗小华 |
1,610,597 |
3.19% |
8 |
邱喆 |
1,553,825 |
3.08% |
9 |
曹提勇 |
900,821 |
1.78% |
10 |
吴望发 |
641,500 |
1.27% |